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春善,全权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3民初5203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全权彬:本院受理原告金春善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13民初5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