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继领,冯禹凯,吕红如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4)辽1302朝双初字第03711号,(2016)辽1302执49号,(2021)辽1302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禹凯、吕红如:本院受理李继领申请执行你其他合同纠纷(2014)辽1302朝双初字第03711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因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生效的义务,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辽1302执49号、(2021)辽1302执恢31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责令你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