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慧,周立娟,王立石,张凯,艾婷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3民初116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慧、周立娟、王立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被告王慧、周立娟、王立石、张凯、艾婷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03民初11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