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鑫,张宇臣,邴继哲,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雄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宇臣、邴继哲、青岛雄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鑫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4民初5188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