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英,关志伟,第三人-天津市西青区环城安居建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津0111民初10078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志伟: 原告王英与被告关志伟及第三人天津市西青区环城安居建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1民初10078号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