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方方, 天津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方方与被执行人天津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坐落天津市河东区十经路与七纬路交口卓越大厦1号楼-2108号房屋的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经网络询价共三家公司给予了反馈结果,即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财产参考总价为1040820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参考财产价格为1152462元,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标的物总价1444381元,三家询价公司平均价格为1212554.3元,竞价每次涨幅6000元,保证金为24200元,自本公告发生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以上公告事项有异议,公告期满后在法定异议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我院将于2022年2月15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上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后续拍卖事项请自行关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我院不做另行通知。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