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建军,李家祥,李家林,杨华,李丽平,畅丽娜, 运城市国丰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晋01民初61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运城市国丰商贸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贾建军、李家祥、李家林、杨华、李丽平、畅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1民初61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述手续,逾期未领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