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磊,肖劲峰,孙鹏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甘0102民初13072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肖劲峰、孙鹏:本院受理原告潘磊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你们连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8132.7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你们承担。因本院穷尽送达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本院(2021)甘0102民初13072号民事裁定书(案情复杂,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裁定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2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