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文姬,马建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102民初1167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建明:森院审理的原告马文姬诉被告马建明离婚纠纷一案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102民初11676号民事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拱星墩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快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准子原告马文姬与被日马建明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马文姬承担。”服本判决,应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双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