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永华,杨军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622民初253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军山:本院受理张永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622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杨军山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张永华借款85000元。案件受理费1925元,由杨军山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