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清菊,邓明明,邓智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8761号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明明、邓智杰:本院已受理(2021)桂0205民初8761号梁清菊诉你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供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之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柳州市回龙路8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