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乐,雷俊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521民初357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乐:本院受理雷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21民初3574号民事判决书。请于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