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海峰,樊志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214民初6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樊志强:本院受理原告于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214民初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