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祖全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7********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4民初26号 |
案号 |
(2020)苏1324执30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春宇、秦程远偿还原告王江借款人民币15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24%,自2019年7月10日起计算至履行时止,李春宇已偿还的利息36200元从利息中予以扣除);二、被告祖全红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祖全红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春宇、秦程远追偿。上述两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第5页/共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0元,保全费1620元,由被告李春宇、秦程远、祖全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