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红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5********74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9453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25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石红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伯良支付货款273600元案件受理费5480元减半收取2740元由原告周伯良负担49元被告石红喜负担269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