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002********3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1003民初365号
案号
(2020)辽1003执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青于2020年5月3日前给付原告张玉玲本金及利息合计124000元。二、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200元,减半收取2100元,由被告常青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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