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002********3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003民初365号 |
案号 |
(2020)辽1003执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青于2020年5月3日前给付原告张玉玲本金及利息合计124000元。二、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200元,减半收取2100元,由被告常青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