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中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51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海仲案字第162号 |
案号 |
(2020)琼96执4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海南中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应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海南盛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80000元;(二)被申请人海南中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应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海南盛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工程款880000元伟基数自2018年6月1日起按利率2%为标准,计算至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申请人海南中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应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海南盛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应由其承担的仲裁费2280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洪慧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256651007510 |
登记机关 |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定安县龙湖镇居丁农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