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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定安胜大农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88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琼96民终626号
案号
(2021)琼9021执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被告定安胜大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1730000元及利息(截止至2018年6月20日的利息4136500元,2018年6月21日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930000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4计算,以本金800000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2.1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865.5元、公告费780元,由被告定安胜大农业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52865.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交,公告费7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原告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2865.5元,本院予以退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12-14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俊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定安县新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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