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文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925********00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703民初919号
案号
(2020)苏0703执6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一、被告甘肃宝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姚文南欠付原告连云港市金港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承包费420000元、水电费用55306元,共计475306元,被告甘肃宝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姚文南于2020年8月15日前给付原告连云港市金港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27806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原告连云港市金港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47500元,上述款项两被告如有任何一期未给付,原告有权就剩余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两被告另付原告滞纳金48000元。二、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1401元,减半收取5700.5元,由被告甘肃宝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姚文南共同负担(原告已交纳,两被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