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文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5********00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03民初919号 |
案号 |
(2020)苏0703执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甘肃宝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姚文南欠付原告连云港市金港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承包费420000元、水电费用55306元,共计475306元,被告甘肃宝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姚文南于2020年8月15日前给付原告连云港市金港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27806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原告连云港市金港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47500元,上述款项两被告如有任何一期未给付,原告有权就剩余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两被告另付原告滞纳金48000元。二、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1401元,减半收取5700.5元,由被告甘肃宝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姚文南共同负担(原告已交纳,两被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