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3********0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2民初10466号 |
案号 |
(2020)苏0682执20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峰自愿偿还原告程卫进欠款60000元及利息10000元,合计70000元,分期履行如下:于2020年1月20日前给付原告20000元,自2020年2月份起至9月份止,于每月28日前各给付5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10000元。二、对上述履行义务,若被告有任意一期未能如期足额履行,则被告另需给付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已经给付的部分优先抵充利息,自被告违约之日起,原告有权2就60000元及上述利息中被告未履行的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其他无争议,一次性解决纠纷。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35元,若被告能按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履行,则该款由原告负担,否则该款由被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