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1********4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1民初4666号
案号
(2020)苏0581执4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潘杰支付原告蒋东华货款30000元。履行时间及方式为:被告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15000元,余款15000元自2020年7月起至2021年9月间每月月底前各支付1000元。该款由双方自行交接。如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履行的,原告可就总货款30000元及诉讼费275元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就此事再无纠葛。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潘杰承担,于2020年6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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