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华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1********2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1民初14753号
案号
(2020)苏0581执35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华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赵丽丽借款本金14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14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案件款账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赵丽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700元,由被告华磊负担,案件受理费3100元由被告华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6日内向本院交纳,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1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由本院退还原告,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华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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