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2********00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724民初1080号
案号
(2020)苏0724执11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强自愿偿还原告王新梅借款200000元,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12月30日前各偿还15000元;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30日、12月30日前各偿还15000元;2025年6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承担利息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有任一期不按时偿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给付第一期兑现款时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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