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502********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502刑初610号
案号
(2020)赣0502执20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章华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17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被告人胡文凯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三、追缴被告人章华、胡文凯赃款人民币十三万六千元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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