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梅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6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1民初3681号 |
案号 |
(2020)苏0581执35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汤梅梅、黄作明结欠原告叶俊货款人民币373012元。此款被告汤梅梅、黄作明于2019年6月3日当场给付人民币3万元,于本案中被冻结的被告汤梅梅、黄作明的银行账户解冻之日(最迟于2019年6月25日前)给付人民币3万元,于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的每月25日前给付人民币2万元,于2020年10月25日前给付余款人民币13012元。上述款项(包括诉讼费),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户名:叶俊,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花溪支行,账号:6228480404273476410。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3448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420元,合计诉讼费人民币5868元,由被告汤梅梅、黄作明负担。被告负担部分由被告于2020年10月25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法院不再退还。3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