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查向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4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1民初8116号 |
案号 |
(2020)苏0681执2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查向东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嘉琦自2011年4月18日至2019年10月17日的抚养费共计42500元。二、被告查向东自2019年11月起每年给付原告李嘉琦抚养费10800元至原告李嘉琦18周岁时止,给付方式为每季度最后一日前支付当季度的抚养费。4上述款项均汇入原告李嘉琦法定代理人李胜红的银行账户(开户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五常支行,账号:6230910199053988107)。三、驳回原告李嘉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查向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本诉上诉案件受理费10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8958202565,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