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1********7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6258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恢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雪凤陆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借款本息297132.47元二。被告徐雪凤陆波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时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有权以位于泰兴市黄桥镇润华悦府14幢403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