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经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23********2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83民初1995号
案号
(2020)苏1183执22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句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庆江欠原告蔡家安运费13245元,此款被告王庆江应于2020年7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余款于2021年2月1日前给付原告;二、案件受理费66元(已减半),由被告王庆江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2021年2月1日前给付原告);三、被告经玲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两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视为全部债权到期,且两被告需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原告蔡家安可就运费13245元、违约金2000元、案件受理费66元扣除两被告已给付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双方就案涉纠纷处理完毕,今后无涉。上述款项可汇至句容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账号:32001757336050843295。汇款时请注明本案案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