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经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3********2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83民初2002号 |
案号 |
(2020)苏1183执22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庆江欠原告刘群运费11678元,此款被告王庆江应于2020年7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余款于2021年2月1日前给付原告;二、案件受理费46元(已减半),由被告王庆江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2021年2月1日前给付原告);三、被告经玲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两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视为全部债权到期,且两被告需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原告刘群可就运费11678元、违约金2000元、案件受理费46元扣除两被告已给付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双方就案涉纠纷处理完毕,今后无涉。上述款项可汇至句容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账号:32001757336050843295。汇款时请注明本案案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