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荣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5********5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刑初666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1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韩剑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止,已扣除被刑事拘留的31日。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孙荣伟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3日止,已扣除被刑事拘留的38日。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责令被告人韩剑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元、被告人孙荣伟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