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栾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5********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3民初2850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27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案涉款项以30000元结账,被告保证自2020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分别返还原告3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为止;二、如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30000元中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88元,减半收取244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原告同意被告于最后一次还款时一并加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21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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