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栾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5********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3民初2850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27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案涉款项以30000元结账,被告保证自2020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分别返还原告3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为止;二、如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30000元中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88元,减半收取244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原告同意被告于最后一次还款时一并加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