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向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3********73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682民初10200号
案号
(2020)苏0682执15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曹向阳给付原告丛启兵材料款178000元,于2020年1月26日前履行。二、双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全部结清,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55元,由被告曹向阳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给付欠款时一并给付原告)。四、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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