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3********3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10128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2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正文第2页第18行的“白华军应当承担给付义务”更正为“白华军应当承担给付义务,杨锋主张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于法不悖,本院予以支持”;正文第3页第3行的“被告白华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锋借款人民币13100元”更正为“被告白华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锋借款人民币13100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