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新菱建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022民初660号 |
案号 |
(2018)冀1022执9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苏新菱建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向朝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58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39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60元、护理费1300元、鉴定费600元、医疗费696.43元、交通费119元,共计76490.43元。二、驳回原告向朝元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向朝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7-19 |
发布时间 |
2018-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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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蒋为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3782721207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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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阜宁县阜城镇城河路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