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02********3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02民初4479号
案号
(2020)苏0102执13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杰应偿还原告赵雨秋借款38000元,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告于杰每月偿还原告赵雨秋2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毕;二、若被告于杰有一期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原告赵雨秋可就全部剩余借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387.5元,由被告于杰承担(被告已支付给原告);四、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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