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3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602民初1227号 |
案号 |
(2018)苏0623执10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通东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南通市崇川区联友钢管租赁站支付租赁费人民币40万元。二、驳回原告南通市崇川区联友钢管租赁站其余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被告东昇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东昇公司在履行上述支付义务时一并与原告结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300元。(开户行:中行西被闸支行,账号:471558227682,户名:南通市财政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时间 |
2018-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琰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3783393129J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如东经济开发区鸭绿江路南侧、井冈山路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