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02********7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8民初493号
案号
(2020)苏0118执11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勇结欠原告南京简宅装饰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134085元、利息915元,合计135000元,分9次还清,每次归还15000元,自2020年6月起连续每个偶数月的最后一日前支付;二、如被告陈勇有任一期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原告南京简宅装饰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受偿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无其他纠纷处理。案件受理费2981元,减半收取计1491元,由原告南京简宅装饰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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