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23********11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2民初9807号 |
案号 |
(2020)苏0682执1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于2020年1月9日解除双方于2019年7月18日签订的《协议书》。二、被告苗林返还原告颜培军人民币14万元,分期履行:于—2—2020年1月20日前给付4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10万元(以上款项汇至原告指定的个人账户,户名:陆绍梅,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理想城支行;账号:6217002000063087904)。三、被告苗林于2020年1月20日前退出原告颜培军承包的三农国际城20号楼117-118号商铺,并将个人物品搬离;上述房屋的装潢及冷库均归原告颜培军所有。四、被告苗林在原告颜培军承包的三农国际城20号楼117-118号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被告苗林个人享有和承担。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颜培军负担。六、原、被告双方就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争议。七、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签字即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