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卫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3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878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5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夏卫星结欠赵锋借款20000元,该款由夏卫星于2019年3月25日前归还500元,于2019年5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19年7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19年9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19年11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0年1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0年3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0年5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0年7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0年9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0年11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1年1月25日前归还1000元,于2021年3月25日前归还8500元。2二、上述款项到期后,若夏卫星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则赵锋可就夏卫星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6000元向法院申请一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50元,财产保全费240元,合计390元(原告赵锋已预交),由夏卫星负担,该款于2021年3月25日前直接支付给赵锋。四、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今后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