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4********7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924刑初415号
案号
(2020)苏0924执16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射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唐荣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扣除先行羁押的九日,至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纳。)二、被告人严发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至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纳。)三、本案所涉赃款未退还的部分(824586元),责令被告人唐5荣、严发林继续退赔,发还集资参与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射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5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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