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3********70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5099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34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西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张家港市新乘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货款467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为1712.98元及以467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497元,由被告江西楼承担,由被告江西楼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直接缴纳至本院账户。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