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虞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1********2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4616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35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虞建平应赔付原告蔡秀英医疗费用189267.62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可汇入当事人指定账号;或汇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4港分行营业部,账号:468964346384。)二、驳回原告蔡秀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计取697元、保全费1514元,合计2211元,由被告虞建平负担2139元,由原告蔡秀英负担7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