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虞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1********26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2民初4616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35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虞建平应赔付原告蔡秀英医疗费用189267.62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可汇入当事人指定账号;或汇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4港分行营业部,账号:468964346384。)二、驳回原告蔡秀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计取697元、保全费1514元,合计2211元,由被告虞建平负担2139元,由原告蔡秀英负担7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10-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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