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3********7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3民初1810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2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常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彭兰芳号牌号码为苏mpr619的马自达牌小型轿车一辆案件受理费3198元减半收取1599元由被告常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24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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