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4********54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24刑初90号
案号
(2020)苏0324执2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宋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3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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