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5********3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5816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31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韩彦君承揽价款77052元并自2016年1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付清价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原告负担3430元被告负担17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21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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