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5********3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5816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3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韩彦君承揽价款77052元并自2016年1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付清价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原告负担3430元被告负担17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