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05********2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06民初1538号 |
案号 |
(2020)苏0706执27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贷记卡本金46337.17元及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消费手续费(截至2020年2月10日止,利息为2196.7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454.73元,消费手续费1205元;自2020年2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约约定计算方式、计算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5元,由许强承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已预交,许强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之日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5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告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