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9********47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281民初8222号
案号
(2019)苏0281执16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阴市中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超应于2016年8月31日前支付江阴市朝阳担保有限公司垫付款本息合计1883913.22元及违约金(计算至2016年5月31日为811186元,自2016年6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1883913.2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二、常熟市沙家浜凤凰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张耀忠、吴玉娟、张燕萍对江阴市中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超上述债务中的垫付款本息1883913.22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江阴市朝阳担保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490元(江阴市朝阳担保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市中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常熟市沙家浜凤凰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张耀忠、吴玉娟、董超、张燕萍共同负担,于2016年8月31日前支付给江阴市朝阳担保有限公司。五、本协议自当事人或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3-06
发布时间
2019-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0281执1672号
立案日期
2019-03-06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90515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