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3********42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23民特14号 |
案号 |
(2020)苏0923执18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姚丽、刘玉林所有的位于位于阜宁县阜城街道崔湾村七组清华名仕园15幢601室房屋(详见苏(2018)阜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9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所得价款优先清偿申请人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3457.36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止2020年5月18日前利息为14550.74元;从2020年5月1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清偿本金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9.59175%计算);二、律师代理费4000元由被申请人姚丽、刘玉林负担,限本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申请费4385元(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申请人姚丽、刘玉林负担。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