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斌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3********1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83民初1229号 |
案号 |
(2020)苏1183执16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葛斌飞、刘欣欣欠原告蔡伟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此款由两被告于2020年6月15日前还清。二、若两被告不能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对被告刘欣欣所有的位于句容市华阳镇建新村7幢101室不动产折价款或者拍卖、变卖该不动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案件受理费3275元(已减半),由两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两被告已将此款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