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4********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民终2070号 |
案号 |
(2020)苏0509执59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0509民初104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撤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0509民初1048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三、凌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邱卫兵借款205251.51元并支付利息(以19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4870元、保全费1710元,合计6580元,9由邱卫兵负担200元,由凌兵负担63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70元,由邱卫兵负担200元,由凌兵负担467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